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以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扩大内需。会议强调,要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带动住房、家电等消费。
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家电等方面的消费,毫无疑问是一项非常现实、非常有效的手段,也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阶段。前提是,这项手段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举措。
众所周知,一旦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广大居民能够自由进出城市或农村,并对在哪里工作、生活做出决策,就必然会考虑购买住房、购买生活用品等,自然也就会拉动消费、推动经济增长。但是,从户籍制度改革的情况来看,又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稳步推进的。那么,户籍改革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也就只能在改革的循序渐进中逐步释放,而不会产生即时效应,也不会产生短期效应。
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特征,对户籍制度改革也需要客观对待、冷静思考,避免头脑发热、改革,防止在各项配套措施尚没有同步推进的情况下,就盲目大踏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户籍限制。如果这样,就会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如医疗卫生服务、教育、就业等。就算能够能够对住房消费等产生积极作用,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会使积极作用大打折扣,甚至适得其反。
而事实上,要想户籍制度改革真正取得成效,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还是要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大力建设小城镇,让更多的居民愿意到小城镇落户,形成大城市和小城镇的良性互动。如果完全维持目前大城市与小城镇之间的巨大差距,大量人员只想进入大城市,而不愿到小城镇工作、生活,那么,户籍制度改革就难以向纵深推进,大城市也不敢完全按照市朝要求放开户籍管制。
要想实现这样的目标,一方面,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整个社会的需要城镇化水平,让更多的小城镇替代大城市;另一方面,要按照市朝要求,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化配置,让更多大城市优质资源能够合理配置到小城镇,如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从而有效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让更多的人向小城镇聚集。一旦这样的格局形成,户籍制度改革也就能顺利推进,并成为拉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所以,户籍制度改革拉动住房等方面消费的作用,是长期的,也是可持续的,不能操之过急,也不能只看不动,而是要与其他方面的改革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