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去年中央组织了地方债务大审计,但是,由于那次审计重点是摸清地方债务家底,因此,并没有对债务形成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审计。因此,问题披露也都比较原则和抽象,没有涉及到具体单位、具体人,也没有因此而对当事人进行处理。但是,从此次审计的要求来看,可能情况会截然不同。也就是说,原则性要讲,但具体问题更要查。
显然,对舆论和公众来说,了解“土地财政”的底数,当然十分重要。但是,更希望看到的是结果,自然是“土地财政”形成过程中,到底隐藏着什么问题,又应当如何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问题找不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找不到,审计活动再轰轰烈烈,审计过程再热热闹闹,也不会有多大效果,也不会得到舆论和公众的接受与认可。
必须注意,按照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表显示,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创下了历史新高。2014年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又已达到了21129亿元,同比增长26.3%。而按照相关专家的推算,从2003年房地产市场放开到现在,各级从土地上获取的收入,已达到了40万亿元。其中,绝大多数为地方所支配。如此规模巨大的一笔收入,而且公认为是问题频发的领域,竟然从未进行过审计,确实让人难以理解。
事实也是如此,在如此规模巨大的收入面前,地方政府的收支结构不仅没有得到改善,财政困难的局面不仅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困难的问题更加严重了,仅国家审计署对外公布的地方债务,就达到了18万亿元。也就是说,这些年来,地方政府仅仅借助于土地,就消耗了近60万元亿财富,且没有受到任何制约与约束,以至于在土地市场已经十分低迷的情况下,仍然不遗余力地在土地上做文章。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专项审计,如果不能有效查出“土地财政”形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与措施,是很难向社会交待的,也是无法解决好“土地财政”形成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行为,就仍有可能被“土地财政”所左右,什么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什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什么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土地财政”给地方政府带来的风险,则会越积越多,最终爆发政府债务危机。
而从这些年来围绕“土地财政”所发生的各类问题和案件来看,也早已超出了土地范畴,除在土地审批、土地拍卖、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闲置等方面之外,在项目审批、项目规划、项目验收、容积率、房屋预售等方面,也都存在大量问题。而所有这一切,都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有关,与过度发展房地产市场有关。
按照相关媒体披露的消息,仅土地闲置一个方面,问题就十分严重。如海南省,闲置时间最长的土地已达22年。但是,当地政府似乎并不着急,甚至还在为拿地主体寻找各种开脱的理由。而面对闲置土地,地方不仅不予以处罚,反而帮助开发企业开脱的,又何止是海南呢!几乎所有地方都存在类似问题。原因就在于,在土地出让过程中,这些开发企业已经为地方政府作了“贡献”,为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提供了方便。尽管这些钱大多是银行的,但不管何种渠道,对地方政府来说,都是钱。
事实上,地方政府也并不是不知道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危害,也不是不知道围绕土地到底存在多少问题。关键是,在政绩渴求和个人利益驱动下,政府的风险早已被搁置一边,民众利益也被悬置起来了。相反,利用土地进行权力寻租,则比任何方式都要方便简捷。于是,像23个省份有22个存在涉房案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正是因为涉地涉房领域问题太多,且所有这些问题,土地都是根源。所以,此次针对土地的专项审计,也就显得格外重要。其意义,也并不仅仅局限于案件和问题,更深层次的方面,还在于推进改革,包括土地制度改革、财税改革、投资体制改革等。而所有这些改革,如果不能对存在的问题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和判断,也是很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的,是很难在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的。
对此次专项审计,舆论和公众的期待是很高的,有关方面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而伴随着专项审计工作的展开,相关的改革也将进一步加快。关键就看方案设计者是否愿意和敢于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更好地处理好局部与整体、地方与中央、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敢不敢向既得利益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