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是提升群众居住品质的基础。日前,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既有农村房屋的安全管理、新建农村房屋的建设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其中明确,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的,须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详情】
农民建房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农用地,但要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详情】
农村“两权”抵押试点是指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详情】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演变,以改革开放、物权法颁布、土地管理法修订为标志,分为四个阶段。【详情】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详情】
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详情】
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详情】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发证。【详情】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三定”方案,农业农村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详情】
什么是“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 【详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详情】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详情】
宅基地面积的审批标准是什么?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具体面积由各省区市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确定。 【详情】
2017年养老金新政,对于农民有哪些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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