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的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盛大开幕。华中科技大学教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在会上就乡村治理与城市化的中国道路做大会报告。会后,贺雪峰教授接受了学会特约记者闫琳的专访。
贺雪峰:“农民要的土地权力,是耕种方便的权力,而不是要把土地变成财产”
闫琳:近几年您研究的重点是农民和土地所有权,对农民土地所有权是否要强化或者私有化或者走另外的途径,您是怎么看的?是不是支持农村土地所有权走向集体经济这样的一个总体思路?
贺雪峰:我们在广西调研的时候,农民说国家不能只给我们钱,还要给我们权力,农民希望有更大的土地权力。但是农民所要的权力不是抽象的权力,也不是土地变成财产的权力,他现在种地的时候,地块很小而且地块很细碎,他们希望通过土地的调整来集小块为大块,能够做连片的经营,连片的耕种,他们是从生产的角度去考虑的。农民需要的土地权力其实并不是强化个人的权力,而是需要集体的权力,只有土地集体的权力有了保障,才可能进行适当调整,方便耕种。
整个东亚国家都存在土地规模比较小,土地比较细碎的问题,这就产生了东亚特有的小农经济的问题,农业非常的脆弱。中国大陆一个优势就是土地不是个人所有,是集体所有,这样即使在大量农村人口流动的情况下,集体仍有可能对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这样就可以很好地提高农业的利用效率,克服东亚国家出现的小农经济困境。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中国的土地制度是双层设置,集体所有,农户具有承包经营权。但是今天我们的学界和政策部门都误解了农民所要的土地权力,他们理解的是农民要土地是为了把土地更大的权力给农民自己。农民每家每户更大的权力,也就意味着小块的土地上形成集体行动的时候,每一个人都增加了反对时的份量,这样他就成为钉子户。一户反对,户户反对。这样就导致很多本来集体做起来非常廉价,成本较低的事,个人没办法办,集体也没法办。这使农民认为他们在流泪流汗的同时还流血,容易产生冲突。所以农民要的土地权力,是耕种方便的权力,而不是要把土地变成财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正确理解农民的土地要求。今天的学界和政策部门普遍的忽视了这样的要求。他们不但在土地经营承包权方面加强,比如确权、不断延长承包期等等,最后把集体所有权虚化,这个虚化实际上是将新中国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变成了一个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