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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 谁能成为农地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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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天际
更新时间:2015-03-11 15:59:51
来源:网易新闻
关键字: 土地流转 农业用地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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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如何推进引发关注。围绕“农地”,代表委员提出众多议案提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今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被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试点。在政协委员温思美看来,“农地入市”能够增加农民的收益,但“不能太急”。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提到“全面深化改革”。农村土地改革如何推进引发关注。围绕“农地”,代表委员提出众多议案提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今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被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试点。在政协委员温思美看来,“农地入市”能够增加农民的收益,但“不能太急”。

农村土地将会如何入市?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经济学家温思美3月9日向北青报记者介绍称,农村土地流转涉及两方面,一是农业用地,二是建设性用地。建设性用地的流转还分为两部分,一方面是农民的宅基地,另一方面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特别是通过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村庄改造以后形成的这些土地。国家的政策规定,应该采取同地同权同价的政策,也就是说与国有土地都一样,进入当地市场进行流转,采取市场化的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说,中国农村现代化发展必须提高农村的劳动生产率,一家农户9亩地单打独斗,效率低下,只有把土地集中起来集约化经营,使用大型农用机械,才有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此外,农村还有一些宅基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其他性质的土地,流转出来为转变经营方式创造条件。

        为此,去年,我国突破法律法条创新试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3年以后评估可行再全国推广。

        “宅基地通过土地整治、村庄改造以后,有的闲置沉淀,没有实现土地的价值,这里就需要制定系统的政策,甚至在法律方面做出调整,让它进入当地的市场进行交易,成为集体资产的一部分,也增加农民的收入。”温思美说。

土地流转试点效果如何?

        针对土地征收、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流转等问题,中央已正式发布文件,在全国选择33个县级单位进行改革试点。这些改革试点要突破某些现行法律条款,国务院已正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求,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试点的需要,授权在这33个试点县的范围内,在一定时间内调整这些法律条款的执行。

        试点,最后确定暂时突破法律条款,允许这些地方在暂时不实行的3年后进行综合评估,看这种突破是不是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是不是更加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并借此修改现行的法律条款。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解释说,如果综合评估的结果认为这样做可能会带来更大的问题,那就继续恢复实行现在的条款。

        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包括山东省、安徽省和四川省,这3个省是在全省开展试点。

        据了解,大概95%以上有农村的县级单位都在开展试点,涉及3.4亿亩的土地,已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土地流转也在加速。根据有关部门在2014年6月底统计,全国农村流转的土地经营权总面积大概是3.8亿亩,占到28.8%。把土地部分和全部流转使用的农户接近6000万户,占全部承包农户总量的26%,这一进程正逐步向前推进。

        通过土地流转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这件事“不能太急”,温思美认为,首先我们要做好基础工作,对农民的土地权要进行更加清晰和严格的界定,并且要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保障。不过,温思美认为,在土地确权颁证方面,还有些问题值得探讨。

        “现在的土地确权颁证仍然是基于我们过去的承包制的、细碎化的土地分割。”他认为,广东的经验比较好,确权颁证只是在土地的份额上,而不是具体的哪一个田块上。“这样更容易流转。”

农民未来生活可能会有哪些变化?

        未来,农民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温思美认为,成都地区关于“专业农民”和“职业农民经理人”的探索是很好的经验。

        留在成都农村的种植能手,变成了温思美所说的“专业农民”,他们的后面是合作社或农村企业。“实际上就是一个人有资金,愿意出资经营农业,但是并不懂如何经营,于是,他请到村里的职业农民来帮忙经营。”温思美解释称。

        城市的发展政策也逐步在与农村的发展相向而行。温思美说,农民进城后是个什么地位,目前还看不明白,但也许今后的农民不一定要成为一个城市人。

        温思美说,“我去成都郊区看的时候,有农民告诉我,自己在镇里工作和居住,孩子也在城里上学。愿意做一名农民,村里的土地要么就是他在经营,要么就是委托别人经营。”温思美觉得,“这就是挺好的格局。”

        “要给农民增加更多选择的空间。”他告诉北青报记者,中国过去有城乡分割的障碍,农民有选择的障碍,今后这个界限可能会进一步淡化,实际上,最后就是城乡统筹和一体化的过程。

        当被记者问到如何保证耕地和粮食安全时,温思美说,“我们的土地政策是实行用途管理,只要把耕地问题管紧了,把农民的权益问题把住了,就不怕什么城市资本的蚕食。”在这个过程中,耕地保护仍然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总结来讲,宏观层面是国家如何保证耕地,中间层面是农民权益的保护,在这个条件下,要考虑城乡如何融合一体化发展的问题。

谁可能成为农地“新主人”?

        农地入市的消息还引发了房地产行业的关注,谁会是入市农地的新主人?如今试点“农地入市”,是否意味着开发商、各类企业可以从更便宜的渠道购买土地?这些农地又会否引发房价的变化呢?

        北京市大兴区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近期启动。以此为例,8日,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在全国人大会议北京代表团全体会议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大兴区试点乡镇集体土地入市将市场化运作,对象不局限于农村户籍,但严格控制建设住宅。

        “这部分土地入市后,流转给谁,是否限于农民内部流转?”对于这一问题,李士祥表示,流转不限于农民,它将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但是,农地入市后还是以发展产业为主,更多是考虑农民的就业和产业增收,而不会用来搞住宅。

        未来入市后的农地新主人会是谁尚不确定,据了解,此次允许试点农地入市的经营性建设用地,将多用于产业用地开发,宅基地仍不允许自由交易。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经济专家温思美告诉北青报记者,影响并降低房价,这并不是国家制定土地流转相关政策主要考虑的问题,国家主要考虑的是在保证耕地的前提下,提高农地利用率,让农民增收。

对话

陈锡文:土地流转要避免行政手段强推

        中国农村如何提高劳动生产率?中国土地流转改革试点如何进行?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政协农业界别小组讨论会后接受了北京青年报的采访。

        北青报:请问您中国发展现代化农业,是否允许工商资本进入?大力发展“公司化”经营?

        陈锡文(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这是个很深的问题,在理论界也有很多争论。 2014年,中央发文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到农村去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业。这也是说,有些农业项目适合公司化经营,但并不见得所有的农业都适合。

        生产粮棉油的“大田”,从全世界放眼看去,有多少是公司化经营的?有多少是家庭经营的?事实是美国、澳洲、南美洲等地农田面积规模很大,但还是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占多数。

        公司有CEO、财务等管理层,都是不参与种地;被雇佣的农民种出来的地不是自己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都不强。家庭的好处是它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谁偷懒他爹可以揍他的”。说句玩笑话:“如果公司化能搞好‘大田’种植,‘人民公社’就不用取消了”。

        北青报:我国为什么学不了美国的模式,大刀阔斧地把土地集中起来搞机械化生产呢?

        陈锡文:以我国现在国力和科技水平,全部把农村拆光,不考虑农户的出路,建设大农场,生产效率一点不比美国差。如果去东北黑龙江去看现代化的大农场,生产水平、技术水平都不比发达国家逊色。问题在于中国的“三农”问题,有独特的国情,改革必须不能急。

        非要我国去学习他们,学得了吗?这么多农民上哪去啊?找到出路是求之不得。美国只有200万农户,中国有2.3亿农户。

        统计资料显示,农村还有6亿多人,承包给2.3亿个农村家庭,一户人家9亩地都没有。要想达到100亩的规模,就需要10个家庭中9个流转土地,减少90%的农民。

        这些多余的农民出路在哪里?提高效率、扩大规模,人的出路是什么?需要依靠城镇化的过程中被逐步吸纳走。

        北青报: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有什么是需特别注意的吗?

        陈锡文:在开展土地流转过程中要避免随便瓜分,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当前已明确提出,农村耕地要实现三权分置的方式,在明确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要让土地的经营权能够搞得更活,能够流转。这个制度下,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

        如果拔苗助长,反而会生出你不想要的那个结果。去年外出就业农民工总量将近1.6亿人,占整个农村劳动力30%左右。与土地流转面积基本吻合。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稳步推进,在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政策下,在农民自己做选择的基础上,一定会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声音

大兴农民代表冯乐平:

农民能否以土地入股获分红

        本报讯 (记者 李天际)大兴等全国33个县市区拟试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入市的话题近日被代表所热议。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北京大兴区庞各庄的农民代表冯乐平认为,农村土地资源盘活可以更好地使农民将土地资源变为土地资本。

        虽然冯乐平所在的西瓜甜瓜合作社目前种植的土地性质为农田,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积极信号还是让冯乐平感到前景乐观,“大兴区是北京唯一获批的试点区县,肯定会有示范和带动效果。”她说。

        近年来,通过全面确权颁证,农村的集体耕地、林地、宅基地、其他集体土地及资产的产权逐渐明晰。但冯乐平也注意到,很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盖起小仓库、小作坊,这些低端产业并没有创造价值,农民守着土地却不能致富。

        “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农民除了耕种的收入外,是不是也可以以土地入股,获得土地的分红收益,增加收入和就业的机会,以此保障农民的利益。”她认为,农村土地资源盘活可以更好地使土地资源变为土地资本,最终受益的还是农民。

        当然,在农地入市的改革探索中,冯乐平建议政府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各种配套措施,入市的农地要符合规划,明确用途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并加强群众对农地入市的监督。“总之,农地入市的步子不能太大,也不能过小。”她说。

        本版文(除署名外)/本报记者 蔺丽爽 岳菲菲

农村土地改革试点进程

        2015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被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试点。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要求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同时,在中国广东、浙江、江苏、上海、安徽、天津等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开始了局部或区域试验。

        作者:李天际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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