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将推出天然气家庭分户式供暖服务,“南方供暖破冰”也一度登上微博热搜。南方是否供暖,每逢冬季都成为媒体及网友关注的焦点。而这一“破冰”,让长久以来冬季不供暖的南方也有了“温室”,相信不久后,南方其他地区也会陆续供上暖。这下,南方的小伙伴终于不用担心被冻成狗了。
“破冰”总是艰难而又必要的。近年来,土地确权的“破冰之旅”可谓是山高水险。随着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民享受到了土地确权的好处。比如,土地确权后农民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试点地区的农民可以依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向银行申请贷款;通过土地流转,农民的收益得到了保障等等。然而,土地进行确权虽好,但没有对土地进行大规模的调整,因此对于那些没有土地的农民而言,确权仍是可望不可及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逐渐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无地”农民,他们并不能像“有地”农民那样享受集体土地权利。如土地承包后新出生人口和婚娶人口;因为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土地,至今没有取得城镇户口的农民;计划外超生未能分到集体土地的人口;城镇化进程中失去承包地的农民等。而土地确权的工作只是上次土地调整工作的延伸,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经营年限都不会改变,这就意味着他们依然没有土地,更别提“确权”了。
随着“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违背进城农民意愿收回其承包土地”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那些承包到土地者的权利固然得到有效保护,而那些没有获得土地的农民依旧无人问津。那么,如何调整政策与人生老病死和人口流动等客观变化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呢?
在小编看来,片面注重保护有地者的权利,而忽视了无地者的权利保护、不注重解决对集体土地权益不公平享有是不可取的。土地既然归集体所有而非承包人个人所有、集体成员承包土地而不是一次性拍卖,就不该出现某个时间点以前出生或取得成员资格者能享有集体土地权利,其后出生或取得成员资格者则不能享受。无地农民既已成为一个社会事实,就该像重视有地者权利一样去重视无地者权利。
【参考文献】网易新闻《吴元中专栏:也应关注没地农民权利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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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