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外媒报道尼日利亚一名92岁老人竟然曾与107位女子结婚,并产下了上百个子女!“厉害了我的哥!”不少网友调侃道,其中有条评论更是引起广泛热议。“瞧瞧这庞大的一家子粮食需求得多大啊?幸好家里人口多能承包的土地肯定也多。”
家里人口多,承包的土地肯定也多吗?尼日利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制度我们并不清楚,但小编认为这事儿如果发生在中国,姑且先不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这位老人家早已犯重婚罪,就说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随着家庭人口增多在承包期内无限制获得土地。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制是以户为单位,也就是家庭承包制,会有如此理解想必是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制度不熟悉所致。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是我国农村继包产到户之后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顾名思义就是在家庭承包的期限内,家庭成员对承包合同项下的土地平均享有份额,家庭成员因为新生、娶妻等原因而增加的,并不会增加承包地,家庭成员因为死亡、外嫁等原因而减少的,也不会减少承包地。联系前面的新闻来看,这位老爷爷即便娶了再多的妻子,生了再多的子女也没有权利要求村里为他再行发包土地。
此外,在了解“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制度的过程中小编还发现,虽然当初该制度的目的在于解决因人口变动导致承包制不稳定所带来的诸多问题,但时至今日,不可避免地有些不合时宜,有失公平、公正原则。小编从所在地的信访、司法等部门了解到,这几年因为土地纠纷引发的上访案件,竟然占到所有案件的一半以上!给农村社会稳定埋下了许多隐患,妨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又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金土地小编认为,还是应当实行“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在现有土地政策的框架内,结合农村实际,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提高生产率;才能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保障农村稳定。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制度的理解和适用》刘芳 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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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