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土地小编看到一则新闻,广西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范围。“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这个词大家可能听来比较陌生,接下来就由金土地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这款指导意见吧!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什么?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为了保障被依法征地后的农民老有所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就是为因依法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年老后,提供一份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
二、被征地农民身份怎么确认?
被征地农民身份确认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二)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被征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
三、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如何缴纳?
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来源主要是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两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统筹基金主要从被征土地收益中筹集,由政府出资、村集体出资和其它资金构成。村集体出资部分从土地补偿安置费中按20%提取交纳。
第二部分:个人帐户基金由被征地农民自愿缴费资金及其利息构成。个人自愿缴费标准分为3600元和6600元两个档次。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一经选定,不得变动。
四、被征地农民什么时间起享受待遇?
纳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在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之前未参保的被征地农民,男现已年满60周岁,女现已年满55周岁的,由政府从本办法实行起发放基础养老保险金。
被征地农民达到上述领取年龄时,由本人凭身份证和《和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到县劳动保障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所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手续。
五、总结
金土地小编认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征收农村土地,失去土地的农民会越来越多,实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可以为农民提供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纵观全国,广西已经领先一步,其余地区必须要快马加鞭迎头赶上!
【参考文献】中国土地整治网《广西: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石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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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