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收到一位网友吴先生的留言,向小编询问关于土地确权方面的问题。问题如下:几年之前,吴先生的土地租出去建工厂,现如今工厂倒闭了,吴先生就想着趁土地确权还未结束之前,把这块地确权了。但村里以土地上还存在着建筑物为由,拒绝将第二次土地证颁发给他。这令吴先生非常困惑,现如今他甚至都在质疑这块土地是否还是他的,该如何确权?相信许多朋友们也有像吴先生一样的遭遇,因此小编觉得有必要为大家梳理一番。
1、该块地还属于吴先生吗?
在与吴先生的交谈中,吴先生表示他们家拥有第一轮的土地证。那么小编觉得现如今吴先生还是拥有该块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的。1997年8月27日,我国发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不变。即98年新一轮的土地承包,期限一直到2028年。因此,在法律上吴先生是能合法拥有该块土地的。
2、在该块土地上的建筑违法吗?
吴先生告诉小编,该块土地出租之前是属于耕地,那么在该片土地上建房子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这也就是为何村里不颁发土地证给吴先生的原因。那么该如何处置该厂房呢?请接着阅读下文。
3、吴先生的土地该如何确权呢?
小编认为,吴先生应先到村里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询问清楚现如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领到确权证书。其次,应找到当初的土地承包方,并将当初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找出来(如果有的话)。最后,若涉及到应将建筑物拆迁问题的话,尽量与村里、承租方协商,争取他们能分摊一部分的拆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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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