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起来的中国能不能更好地面对存在的问题,将决定未来30年中国的命运。”6月21日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在“莫干山:1984的创新和动力——2014搜狐财经夏季峰会”上表示。
在他看来,当今的中国尤其需要重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进行斟酌,到底什么叫改革?不能任何变动都叫改革。”
他说,中国真正搞计划经济的时间也就20年,但是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为什么这么多年,计划经济的好多东西还是改不掉?为什么那么难改?这是因为我们现在要改变的一些东西不是计划经济时代就有的,是改革当中形成的。比如土地问题。目前,流动人口约有2.7亿。这些人很多来自农村,他们家里的宅基地问题怎么解决?
周其仁最近在上海调研时访问了一些生活在上海市区的农民,他们中有的多年没回老家,一家老小都在上海。那么他们在老家的房子怎么办?宅基地能不能盘活?“从常识看这个问题很好解决。你在外地不踏实就留着(宅基地),如果站住脚就可以卖掉(宅基地)。”
但在我们国家,这么简单的经济问题,却很难解决。这是因为有两个现实的障碍难以跨越。周其仁说,其一,“1998年修订土地管理法时,加进去一条:农村集体的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可以转让,但是转让下去,不能用于非农建设。这个条件一加好多转让就做不成了。”
其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中有一条规定,农村村民的宅基地和上面的房屋不得转往本村以外。2008年当时的建设部发布的《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这两项规定限制住了农民宅基地的流转。值得关注的是,这两条规定都是改革时期产生的。正是因为有这些规定,虽然重庆、成都、长沙都在做土地改革的试验,但却很难深入下去。周其仁在新疆遇到一个重庆农民,他在新疆发展得很好,但在老家还有169平方米的宅基地闲置。后来重庆搞地票制度。农民拿到地票,可以在市场上交易,这才解决了他的问题。可是土地流转,就碰到《土地管理法》里“宅基地不能用于非农建设”的规定。那么这么做到底违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