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
北京(楼盘)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建议对于“已建未售”的小产权房小区或房屋,如果符合规划,在进行处罚和房屋质量检验后,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房源范围。国家在意识到小产权房问题的严重性时已展开一定的改革尝试,这个建议顶多算是收拾自己当初弄下的烂摊子。
在社会大转型期,如何打破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尴尬局面,如何做到政通令行,使得某些政策渐渐走出暧昧阳光起来?我想单纯依靠权力的自我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尤其在道德屈服于利益的当下,法律也绝不可能独善其身。唯一可依靠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全面监督。
除了拆房成本怎么分摊,小产权房这一块最难啃,也是最大的一根骨头恐怕就是已经售出,又缺乏必拆理由的那些“成熟社区”。在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市民想要一个家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再加上很多小产权房社区在当年建设得如火如荼,广告打得铺天盖地,大家由此心存侥幸。居住在小产权房社区的,往往都是买不起商...
深圳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年两会期间拟提出集体议案,建议将“非法建设罪”入刑。...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小产权房不违反宪法,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前些年政府保障性房供给的不足,对城市化进程起了积极的作用。
北京建议部分小产权房纳入公租房,不少市场人士持否定意见,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认为,小产权房纳入公租房,会面临两方面问题:如何分配和质量问题。
甘犁:小产权房体量数据惊人,不应一味打压,但是要让它承担一定的犯罪成本,就是土地出让金。
按照宪法公益性征地原则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精神,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要同地、同权、同价。对于过去、现在和将来建立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小产权房,都要承认其合法性。对于非法占用农地建设的小产权房,也要区别对待。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建业地产董事长胡葆森在自己的提案中建议,国家在处理小产权房的问题上,应该在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制定法律、分类处理、加强执法等措施予以治理。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这一三中全会部署的土改大方向,成为破解小产权房困境的一个新的重要变量。分类处理,成为了小产权房处置中的一个共识。地方政府缺钱,让小产权房转成公租房的可能性,便大大提高。
事实上最近发生在司法实务界的判决分歧和法学理论界的争论表明,“小产权房交易是违法的”这一流俗看法并不一定正确。
小产权房问题的具体解决路径可以再讨论,但在思想渊源上,要对小产权房的不合法有根本觉悟。现行征地制度问题很多,但解决问题的前提是搞清问题,实事求是,同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家发展大局和全社会福利应是考虑问题的终极天平。
对于小产权房等违规住宅的处置需要更多智慧和创新。 深圳对于住宅类违法建筑“适当照顾原村民和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补缴相应地价及不同罚款后,发放商品性质的房产证。深圳分类处理实践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范本,而各地还需从实际出发施以变通之策。
政府试点处理“小产权房”,还是要把握好“土地财政与照顾民生”一个原则,那就是既要能够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又可以借“小产权房”做一些民生工程。
小产权房转正,需要法律基础和公平程序作保障。当下认定小产权房不合法的法律法规、现实国情,在未来会随着改革而发生重大变化,从而为小产权房改革提供更多的制度基础。对小产权房的处置,应该本着改革的精神和发展的眼光,尽可能体现“合法、合理、合情”和以人为本的观念,来做尽可能经得起现实考验和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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